利辛县仁和苑二期1#、4#、6#、8#-12#楼及S3-S7商铺、幼儿园栏杆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4 浏览次数:545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总体概况

仁和苑二期项目建设地点在利辛县城关镇规划仁和路与永兴路交汇处西南侧、长春路以北,正在建设乐居·仁和苑(一期)正东。总用地面积约64243.40㎡,总建筑面积约185826.09㎡,住宅建筑面积约122655.03㎡,地下负一层总建筑面积约44748.00㎡。共计12栋住宅楼,设计层数19-26层不等,7栋3层商铺、2个大门、3个配电房及15班3层幼儿园及配套工程等。

2、招标项目名称:

利辛县仁和苑二期1#、4#、6#、8#-12#楼及S3-S7商铺、幼儿园栏杆专业分包招标。

3、招标内容:

1)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所有材料、耗材及辅材、器具、机械及人工等均由乙方提供。

2)承包范围:需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仁和苑二期栏杆工程图纸设计要求范围所有内容,包含栏杆材料(含主材、辅材、耗材、油漆)的运输、加工、安装、检测、试验等;相关竣工资料整理、移交,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修复等工作内容

4、工期要求:投标函数字暂填12个月,具体每栋楼开工时间以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通知为准(每栋30日历天)。

5、最高投标限价:1626213.02元(含税9%),低于控制单价且低于控制总价的为有效报价。

6、质量要求:合格,按照施工图设计、现有施工规范、图集及验收标准施工。

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本项目仅限接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进行报名与投标)。

8、评标办法:一次性最低价评标法。

、投标人资信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均应有相应上岗证书(作为投标资料附件),并应为本工程专职人员;现场应配置完整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应配备:项目经理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B证),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C证。

5、投标人需提供1个2021年12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含税)的栏杆工程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不含分公司、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是口√否。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1204日。

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1)转账汇款;(2)银行保函;(3)保证保险;(4)担保机构担保;(5)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利辛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亳州药都银行利辛支行

银行账号:20000454970966600000033   

1)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否则,责任自负。

2)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未中标的,招标人发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中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发现投标人资质证书、业绩及提供的其他投标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形式:(1)转账汇款;(2)银行保函;(3)保证保险 ;(4)担保机构担保;(5)电子保函。

2、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3、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利辛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亳州药都银行利辛支行

银行账号:20000454970966600000033   

1)如采用转账汇款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合同签订前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采用银行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出具加盖中标人公章的电子保函,开具的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项目规定工期,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各类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均须满足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4)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单位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工程完工后,招标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时00 分。

2、开标地点:利辛县QY千亿球友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QY千亿球友会集团西侧第二栋厂房)

七、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时00 分。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利辛县QY千亿球友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利辛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茂国 13605686935    

代理机构:利辛县QY千亿球友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琦   董浩   0558-8863636   19159693602

附件:利辛县仁和苑二期1#、4#、6#、8#-12#楼及S3-S7商铺、附属、幼儿园栏杆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